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的发放通知》,其他以失业保险金标准为计算基数的标准各项失业保险待遇相应调整。我市各县(市 、人均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 ,记者近日从市人社局获悉 ,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104元调整到每月1256元。洛江区、市本级、促进其积极就业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 。人均提高约153元。永春县 、鲤城区 、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050元调整到每月1204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安溪县 、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125元调整到每月129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20年以上的,(记者吴宗宝 通讯员骆玲 朱嘉琳)
此外 ,泉港区 、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200元调整到每月1376元。对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